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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简介(CCT)


发布日期:2008-04-14 04:25:07   来源:

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简介(CCT)

一、考试性质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是依据“广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教学大纲”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的考试,用于测试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

二、考试目的

在当今的信息时代,计算机及其应用技术作为现代科学技术的重大成就,正在发挥着巨大作用。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成为众多企、事业单位择优录用大学毕业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经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厅)第八届高教处长联席会议协议,从一九九七年起举行,其目的在于促进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学,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和经济腾飞的需要。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已将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作为毕业的条件之一。

三、考试等级

考试设三个等级,分别称作一级、二级、四级。不同等级充分体现了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对学生的不同要求,其中:

一级要求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一种常用汉字的输入方法,掌握字、表处理软件的使用方法。

二级要求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功能和使用,能使用一种高级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FOXPRO|CFORTRAN)编制程序及上机调试。

四级要求掌握计算机硬件技术基础知识和软件技术基础知识。包括微机原理、操作系统、汇编及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等。

五、考试方式

考试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进行。考试时间为105分钟。

六、考试时间

每年组织二次全省统一考试,各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考试。

七、合格证书颁发

凡考试合格者,由全国高校计算机水平考试委员会(CCT)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优秀者,颁发相应等级的成绩优秀证书。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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